兴文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市对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4日。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为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公众,调查对象分别填答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学生问卷、教师问卷、家长和社会公众问卷。 三、参与方式 1.用手机参与问卷调查方式: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右侧二维码——进入调查问卷界面——选择“兴文县”后点击下一页——选择“教师”、“学生”、“在读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后点击下一页进入正式答题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