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古宋镇部分公办幼儿园 2024年秋期招生登记公告

2024-5-29 17:24| 发布者: 办公室| 查看: 2356| 评论: 0

摘要: 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兴文县2024年秋期古宋镇部分公办幼儿园学位实际,特发此公告。一、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户籍地、居住地(含购房户)在古宋镇的人员子女及各类优 ...

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兴文县2024年秋期古宋镇部分公办幼儿园学位实际,特发此公告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09月1日—20218月31日);户籍地、居住地(含购房户)在古宋镇的人员子女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古宋镇第一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古宋江城(老城区)。招生计划210人,仅招收小班幼儿。

(二)古宋镇第二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古宋江城(老城区)、光明新城石海大道以东部分区域(龙腾小区、光明春天A区、新城一品小区、一号安置点小区、廉租房、自建房区域。招生计划175人,仅招收小班幼儿

(三)古宋镇第三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古宋镇香水山社区1-17组、民主村(原民主村、撑腰岩村)。招生计划210人,仅招收小班幼儿。

(四)空铁湖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古宋镇高铁新区、同心村、黄金山村、曙光村、土红坳村,符合条件在城区上班、经商、进城务工子女。招生计划140人,招收小班幼儿。

    报名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招生范围内有户籍的适龄幼儿

招生范围内有户籍适龄幼儿(在2024611日前入户或迁入),提供资料:户口簿(首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如果子女和法定监护人未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相关优待政策子女

援藏援疆援彝干部、台胞、侨胞、现役军人、烈士军属、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在编人员)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子女,依据有关政策妥善安排。提供资料:户口簿(首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子女和法定监护人未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非招生范围户籍适龄幼儿(随迁子女)

 幼儿户籍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之外,年龄符合招生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纳入预登记范围。

1)购房已实际入住人员。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古宋镇城区有房产或有合法的购房手续并已实际入住,房主姓名须与户口簿父或母姓名一致(未过户的房产不予认可),其中:

 ①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产权证上载明的颁证时间为20246月11日及以前;②购房已实际入住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除提供有效的购房证明外,还需提供20246月11日及以前已实际入住证明(近3个月内家庭水、电、气、宽带等其中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种缴费证明均可)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或子女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在古宋镇城区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20246月11日及以前已实际租赁的房屋合同等。

四、网上登记时间:6月11日8:00— 61518:00

、新生入学登记流程

(一)网上报名

家长通过手机微信端进行网上报名入学申请。具体流程如下: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川教APP——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幼儿入园”——完善幼儿信息进入系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就读幼儿园,对应的招生类型(户籍、优抚对象子女、购房、随迁),并按步骤和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逾期未在网上提交报名入学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

1.请家长如实登记和上传图片,同一身份证号只能进行一次登记,若弄虚作假提供依据材料,一经查实,除取消学位分配资格外,将按《四川省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处理。

2.请家长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谨慎选择入学批次,务必按各批次要求上传附件资料,若因填报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学位安置,责任自负。

    3.提交资料无法在网上确认的,请于6月17日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相应幼儿园咨询。

  (二)条件初审

  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各幼儿园将对入学登记信息进行网上初步审核,初审结果会及时通过公众号反馈家长,如果617日后还未收到初审通知,家长可再次登录进入查看初审结果。

初审结果为审核通过”的请按现场确认要求准备材料;初审结果为“重提交”的请及时根据提示重新提交信息;初审结果为“未通过”的请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预录取通知

幼儿园根据现场资料确认情况和划片幼儿园学位情况分批次录取幼儿

1.第一批次:招生范围内户籍幼儿、相关待政策子女。

第一批次登记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登记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按幼儿年龄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2.批次:根据相关政策应当安排入学的(如:父母调动到划片范围内工作尚未办理户籍迁移的,房屋被依法拆迁家庭子女需安置点就近入学的等)。
     3.批次: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但法定(委托)监护人已在招生范围购房入住,或租房长期居住的。
     4.批次:外来务工人员、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或其他客观原因确需由本区域亲属照管的。

若第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缺学位,余下学位按批次先后和年龄大小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四)现场确认(必须提供与上传图片内容一致的原始材料)

经初审符合就读条件的,请及时准备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填报幼儿园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7日、18日两天,由各幼儿园分批次通知。逾期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安置。

现场确认应提供的材料:(提供有效证件原件+A4纸复印件,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

1.招生范围内有户籍适龄幼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家长页与应招儿童页)

2.援藏援疆援彝干部、台胞、侨胞、现役军人、烈士军属、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在编人员)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子女等政策规定需要优先解决人员

1)以上相应身份依据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家长页与应招儿童页)

3.招生范围无户籍幼儿(随迁子女)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家长页与应招儿童页)

2现居住地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单(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已入住依据20246月11日前家庭水、电、气等其中一种交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证或临时居住依据。居住证:由县公安部门出具。临时居住依据:由房屋出租人或单位出具,并经居住地居委会盖章证明的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租房合同和票据。

特别提示:以上所有情况若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须提供父母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

    兴文县2024年秋期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入学报名的具体工作。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联系咨询电话

古宋一幼联系电话:胡老师:13388396323

办公电话:0831-8822991

古宋二幼联系电话:温老师:18483122505

周老师:15884116468

 古宋三幼联系电话:白老师:18784681500          

空铁湖幼儿园联系电话:方老师: 15892513639

                          

 

  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            古宋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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